云南省农村公路条例第十七条有效农村公路建设项目实行工程监理制度。四级以上农村公路和中型以上桥梁、隧道建设项目,应当选择具有相应资质的监理单位进行监理;其他农村公路建设项目,可以以县为单位组建1个或者多个监理组进行监理。地方法规 · 云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十六条回到全文第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