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集会游行示威法》办法第二十一条有效集会、游行、示威在旗、县、市、区以上中国共产党机关、国家机关、军事机关及广播电台、电视台、外国驻我区的领事馆等单位所在地举行或者经过的,主管机关为了维护秩序,可以在附近设置临时警戒线,未经人民警察现场负责人许可,任何人不得逾越。临时警戒线包括警戒柱、警戒带、警戒栏或者警戒标兵线。地方法规 ·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二十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