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市精神卫生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九条已修改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精神疾病患者给他人造成严重人身伤害,其本人及监护人确实无力承担赔偿责任的,受害人医疗、生活发生困难时,可以向市、不设区的市、区人民政府有关部门申请救助。具体办法由市人民政府制定。地方法规 · 无锡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07年11月1日第八条回到全文第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