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条

已修改

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应当加强献血法律、法规、相关政策和科学知识等方面的宣传,协调指导有关单位开展献血宣传活动。

教育部门应当将献血科学知识纳入学生健康教育内容。

地方法规 · 徐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5年8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