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港口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五条已修改市人民政府应当将港口发展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港口资源,为港口发展提供财税、土地、海域使用等方面的优惠、便利条件。地方法规 · 天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四条回到全文第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