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八条

已修改

进出港口的客船、客渡船禁止载运危险货物。

进出港口的客货船和客滚船载客时,不得载运危险货物,也不得载运装有危险货物的车辆。

地方法规 · 天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