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殡葬管理条例/第二章 丧葬管理第九条有效建有农村公益性公墓的地区,遗体应当安葬在公墓内。未建有农村公益性公墓的地区,遗体应当安葬在乡(镇)人民政府指定的区域。遗体安葬提倡深埋,不留坟头。地方法规 · 昆明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八条回到全文第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