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四条

有效

鼓励和支持各类金融机构增加对高新技术企业的信贷投入,提供担保、保险、以知识产权等无形资产质押贷款等金融服务。

鼓励保险机构根据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的需要开发保险品种。

地方法规 · 河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