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促进高新技术产业发展条例/第二章 高新技术研究开发、成果转化及产业化第十八条有效对高新技术研究开发和产业化项目,在投资总额内进口的自用设备,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免征关税。地方法规 · 河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十七条回到全文第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