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条

有效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地震监测预报工作,加大科研投入,建立多学科地震监测系统,坚持专业台网监测与群测群防相结合,逐步提高地震监测能力和预报水平。

地方法规 · 河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