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南涧彝族自治县林业管理条例第十二条有效自治县境内的无量山自然保护区和太极顶、白云寺、灵宝山、草子山、太平山、大殿山等风景区内,严禁采伐林木、狩猎和从事其他破坏生态景点的活动。严禁在凤凰山、排山、菜子山等候鸟迁徙通道和栖息地捕杀候鸟。地方法规 · 南涧彝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第十一条回到全文第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