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邮政通信条例/第五章 邮政通信的服务与社会监督第三十条已废止邮政企业应当加强职工教育,不断提高职工队伍素质;邮政企业的工作人员应当忠于职守,廉洁奉公,信守职业道德,改善服务态度,提高服务质量。地方法规 · 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二十九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