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条

已废止

邮政企业应当加强职工教育,不断提高职工队伍素质;邮政企业的工作人员应当忠于职守,廉洁奉公,信守职业道德,改善服务态度,提高服务质量。

地方法规 · 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