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邮政通信条例/第四章 邮政设施的保护与邮政通信的社会保障第二十五条已废止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邮政设施保护工作的领导,开展邮政设施保护的宣传教育。邮政企业应当建立邮政设施保护的责任制度,加强对邮政设施的检查、维护和管理,保证邮政设施的完好。地方法规 · 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二十四条回到全文第二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