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经济特区中小企业促进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三条有效市、区人民政府应当把发展中小企业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并制定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策措施。地方法规 · 厦门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二条回到全文第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