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五条

已修改

建设工程使用的建筑构件、建筑材料和装修、装饰材料,应当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高层建筑外墙装修及保温材料应当使用不燃或者难燃材料。

具有防火性能要求的建筑构件、建筑材料和室内外装修、装饰材料以及国务院公安部门规定的大型的人员密集场所和其他特殊建设工程使用的消防产品,在施工前实行见证取样检验。施工单位在监理单位或者建设单位的监督下现场取样,并将样品送具有相应资质的检验机构进行检验。未经见证取样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材料,不得使用。

地方法规 ·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大常务委员会 · 施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