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城乡规划建设管理条例/第五章 城乡市政、公用设施管理第二十八条已修改铁轮车、履带车不准在沥青和水泥路面上行驶。因特殊情况必须通过时,须报经城乡规划建设管理部门批准,并采取措施,在不损坏路面的前提下,按指定路线和时间通行。地方法规 · 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第二十七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