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城乡规划建设管理条例/第五章 城乡市政、公用设施管理第二十九条已修改城乡下水道窨井盖、雨水口篦子、给水管阀门等设施,必须随时保持完好。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随意撬开或损坏。不准在排水明沟、检查井和雨水口倾倒垃圾、渣土等杂物。地方法规 · 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第二十八条回到全文第三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