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双江拉祜族佤族布朗族傣族自治县南勐河流域保护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已修改自治县人民政府对在南勐河流域保护管理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应当予以表彰奖励。地方法规 · 双江拉祜族佤族布朗族傣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第二十七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