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怒江傈僳族自治州特色畜禽资源保护与利用条例/第三章 特色畜禽资源利用第十五条有效自治州各级人民政府应当鼓励和支持特色畜禽品种的选育和优良品种的推广使用,支持企业、院校、科研机构和技术推广部门开展联合育种,建立畜禽良种繁育体系,依法从事特色畜禽品种肉用品系的繁育、推广以及良种研究开发。地方法规 · 怒江傈僳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第十四条回到全文第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