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大理白族自治州农村公路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九条有效自治州、县(市)人民政府对在农村公路规划、建设、养护和管理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应当给予表彰奖励。地方法规 · 大理白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第八条回到全文第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