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楚雄彝族自治州青山嘴水库管理条例/第二章 管理职责第十二条有效水库保护区内的乡(镇)人民政府履行下列职责:(一)实施面源污染防治和城乡环境保护综合整治规划;(二)做好水库保护区内的森林资源保护管理和水土保持工作。地方法规 · 楚雄彝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第十一条回到全文第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