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九条
有效公园管理单位应当按照下列规定做好公园的日常管理工作:
(一)建立健全安全管理等各项规章制度,制定突发事件的具体应急预案,做好防风、防雷、防火、防涝等工作;
(二)保持公园园容整洁、美观,设备设施完好;
(三)合理确定游客容量和游览路线,制定疏导游客的具体方案,设置路标路牌、公共服务、安全警示等标识;
(四)建立动植物保护工作机制,健全文物古迹、古树名木、珍稀动植物的保护和管理档案,并实施动态管理;
(五)公示公园门票价格、优惠办法和开放时间;
(六)在公园出入口明显位置设置游园示意图、公园简介、游园须知;设置文物古迹、古树名木、珍稀动植物简介;
(七)协调各有关部门,加强对公园内治安管理、环境卫生、饮食安全和服务质量的监督、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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