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公共汽车客运条例/第四章 运营服务第二十六条有效公共汽车客运经营者承担社会福利和完成政府指令性任务所增加的支出,由同级财政定期进行专项补偿。地方法规 · 昆明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二十五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