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公共汽车客运条例/第三章 运营许可第二十条有效公共汽车客运管理机构在审查公共汽车客运线路许可申请时,应当考虑公共汽车客运市场的供求状况、普遍服务和方便群众等因素。需要在非等级公路设置公共汽车客运线路的,公共汽车客运管理机构应当会同当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安全生产监督行政管理部门,在对线路通行条件进行实地勘察的基础上进行设置。地方法规 · 昆明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十九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