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发展规划条例/第二章 发展规划体系第五条有效本市的发展规划分为二级五类。市、县发展规划分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以下简称总体发展规划)、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年度计划(以下简称年度计划)、专项发展规划、区域发展规划和主体功能区实施规划。地方法规 · 昆明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四条回到全文第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