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二条

有效

总体发展规划及年度计划由各级人民政府组织实施,专项发展规划由同级人民政府各有关部门组织实施,区域发展规划由区域行政主管部门组织实施,主体功能区实施规划由县(市、区)人民政府组织实施。

地方法规 · 昆明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