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景东彝族自治县城镇建设管理条例/第二章 规划和建设第十一条有效无资质证书的单位或者个人,不得从事建设工程勘察、规划、设计、施工或者房地产开发。无生产许可证的单位或者个人,不得从事混凝土预制构件、钢(铝)门窗及其它建筑材料的生产。资质、生产许可等证照不得伪造、涂改、出租、外借、转让。地方法规 · 景东彝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第十条回到全文第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