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经济特区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管理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四条有效公安机关负责大型群众性活动的安全监督管理工作。有关行政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负责大型群众性活动的相关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地方法规 · 厦门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三条回到全文第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