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经济特区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管理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五条有效大型群众性活动的安全工作实行分级管理制度,按照风险程度确定安全风险等级,并根据安全风险等级适用相应的安全标准及安全工作规范。地方法规 · 厦门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四条回到全文第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