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人才市场管理条例第二十一条有效离开原单位求职的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不得泄露国家机密,不得私自使用、带走原单位的科研成果、技术资料,不得泄露原单位的商业、技术秘密,不得损害原单位的合法权益。地方法规 · 广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二十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