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城镇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四章 城镇环境卫生管理第二十三条已修改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统一规划、定点,设置无害化处理的各类公共厕所。公共厕所由环卫站设专人负责清扫保洁和管理,并可适当收费。各单位的厕所由单位负责清扫保洁和管理。无清扫保洁能力的单位,可委托环卫站代办,并交纳垃圾清运服务费。对不符合规定标准的公共厕所,责令有关单位限期改造。厕所的粪便应当排入贮(化)粪池。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应统一规划、设置粪便处理场,对城区、乡镇的粪便作无害化处理。地方法规 · 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第二十二条回到全文第二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