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城镇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四章 城镇环境卫生管理第二十二条已修改医疗卫生部门、科研单位及其他有关企业事业单位、个体行医者,产生的各种带病菌、病毒、毒物等物质的垃圾污物,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处理。地方法规 · 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第二十一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