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少数民族权益保障规定第二十五条有效各级人民政府应当重视少数民族文化建设,加强对少数民族文化遗产的继承、保护,开展具有民族特色的、健康的文化艺术活动,帮助民族乡、民族村和少数民族公民较集中的区域建立文化站、文化室等设施。地方法规 · 天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二十四条回到全文第二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