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五条

有效

少数民族的丧葬习俗应当受到尊重。

市和区、县人民政府及其相关部门,应当采取措施加强规划和管理,妥善安排具有特殊丧葬习俗的少数民族的墓地,做好少数民族的殡葬服务。

各级人民政府对少数民族公民自愿实行丧葬改革的,应当给予支持。

地方法规 · 天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