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和区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办法第四条已修改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室)按照统筹兼顾的原则,着眼于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各方面,经与提出专项工作报告议题建议的专门委员会或者人大常委会工作机构充分协商、科学论证、综合平衡后,提出人大常委会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的年度计划草案。地方法规 · 天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三条回到全文第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