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气象管理规定第五条有效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把地方气象事业项目的基本建设投资、事业费,纳入本级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年度、中长期计划和财政预算,并统筹安排地方性补贴。地方法规 · 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四条回到全文第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