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农民负担管理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五条已废止县级或不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应向农户发放农民负担监督卡。凡向农民收取费用和要求提供劳务的部门和单位,必须在农民负担监督卡上如实登记。对不符合规定的收费和劳务或不按规定登记的,持卡人有权拒绝。地方法规 · 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四条回到全文第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