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农民负担管理条例/第三章 其他项目的监督管理第二十条已废止企业、事业单位为农民或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提供经济、技术、劳务、信息等服务的,应当遵循自愿原则,按照国家和省的有关规定收取服务费用。地方法规 · 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十九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