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农民负担管理条例/第三章 其他项目的监督管理第二十一条已废止除法律、法规、省人民政府规章规定外,不得向农民或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收取或变相收取各种保证金、抵押金。地方法规 · 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二十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