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第三章 社会保障第三十一条有效报刊、广播、电视、电影等部门,应当积极宣传敬老、养老的传统美德,反映老年人的生活,批评侵犯老年人合法权益的行为。地方法规 · 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三十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