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南市中小学校不动产保护和管理条例第十三条有效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擅自依傍学校围墙构筑建筑物,不得擅自在学校围墙上开门、打洞、安窗。地方法规 · 淮南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03年1月1日第十二条回到全文第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