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司法工作人员违法办案责任追究条例/第五章 违法办案责任追究程序第二十九条已废止追究违法办案责任人的责任,由其所在机关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有关程序办理,并作出处理决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地方法规 ·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二十八条回到全文第三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