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历史风貌街区和风貌建筑保护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二条有效自治州行政区域内历史风貌街区和风貌建筑的认定、规划、保护、管理和利用,适用本条例。历史风貌街区中的文物保护利用应当符合文物保护法律、法规的规定。地方法规 ·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第一条回到全文第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