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森林保护和管理条例第四条有效自治县林业局是自治县人民政府的林业行政主管部门,依法做好自治县的林业管理、监督和服务工作。乡(镇)设立林业站,依法做好本行政区域内的林业工作。地方法规 · 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第三条回到全文第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