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森林保护和管理条例第十条有效乡(镇)人民政府对新造林地、幼林地、疏林地、采伐迹地、火烧迹地制定规划,进行封山育林。地方法规 · 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第九条回到全文第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