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市土地登记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二条已废止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在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土地权利登记,适用本条例。地方法规 · 无锡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1年10月1日第一条回到全文第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