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五条

已废止

生态城新建居住建筑和公共建筑的建筑节能率不得低于百分之六十五,其中无锡中瑞低碳生态城应当执行更高的建筑节能标准。

地方法规 · 无锡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2年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