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贡山独龙族怒族自治县独龙江保护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有效直接从独龙江取用水资源的单位和个人,应当向自治县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申请领取取水许可证,按照取水许可证的规定取用水,并按规定缴纳水资源费。法律法规规定不需要办理取水许可证的除外。地方法规 · 贡山独龙族怒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第二十四条回到全文第二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