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贡山独龙族怒族自治县独龙江保护管理条例第二十六条有效自治县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健全自然灾害应急预案,在有山体滑坡、泥石流等自然灾害的区域设置警示标志,及时处置和排除安全隐患。地方法规 · 贡山独龙族怒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第二十五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