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沂市城乡规划条例/第二章 城乡规划的制定和修改第二十三条有效修改特定区域规划的,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应当按照原审批程序报批。地方法规 · 临沂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二十二条回到全文第二十四条